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母亲为儿子购买保险,孙子作为被保险人,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保险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在这个案例中,母亲作为被保险人的配偶,具有保险利益。而孙子作为被保险人的子女,同样具有保险利益。
2. 合同的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一方当事人具有资格的财产或者行为订立合同,对方当事人享有同等权利的,该合同无效。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母亲以自己的名义为孙子购买保险,而孙子同意以自己的名义接受保险,那么该合同将具有法律效力。
3. 保险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高于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累计价值扣除死亡时保险金累计价值的部分。
在这个案例中,母亲可以为孙子购买的保险金额不能超过孙子死亡时保险金累计价值扣除死亡时保险金累计价值的部分。
4. 保险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至被保险人死亡时止。
在这个案例中,母亲为孙子购买的保险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至孙子死亡时止。
5. 受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在这个案例中,母亲可以为孙子指定任意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而孙子作为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因此母亲可以为孙子指定任意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综上所述,从五个方面来看,母亲为孙子购买保险是具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查看具体的保险合同内容,以确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总结:综上所述,从五个方面来看,母亲为孙子购买保险是具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查看具体的保险合同内容,以确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