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益人的指定权**: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分期购买的保险中,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保费,但无论何种方式,受益人的指定权利不变。
1:受益人的变更权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投保人有权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这意味着分期购买保险的投保人在支付保费期间,若需变更受益人,必须依法进行。
2:受益权的优先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指出,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支付给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将归被保险人的遗产。在分期支付保费的情况下,即使未付清所有款项,受益人的权益依然优先。
3:受益份额与权利《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益人按其约定的份额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这意味着,如果分期购买保险时指定了多个受益人,他们的权益将按约定比例分配。
4:保险金的支付《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支付保险金。对于分期购买的保险,无论保费是否付清,只要满足理赔条件,保险公司都应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总结::在分期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受《保险法》相关规定保护和约束。投保人有权指定、变更受益人,并且受益人的权益优先于未付清的保费。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按照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