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因此,在贷款结束后,需要将贷款作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进行清偿。
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取得的财产,除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否则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贷款结束后想要更改受益人的权益,需要先征得配偶的同意,并且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借款协议。
三、对于贷款者来说,他们有权决定贷款的用途和偿还方式,包括是否可以更改贷款的受益人。因此,即使贷款者已经变更了贷款的受益人,他们仍然有权决定是否将这部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四、另外,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外,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贷款者不再直接参与贷款的还款过程,贷款的钱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五、最后,根据《继承法》规定,如果贷款的对象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而这些顺序通常是由银行或者其他债权人来确定的。因此,如果贷款者希望将自己的贷款收益权转移到自己,他需要先得到银行或者其他债权人的同意,并且还需要处理好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冲突问题。
总结:起来,无论贷款开始时还是贷款结束时,贷款者的贷款收益权都应该归其本人所有,除非有特殊的原因需要改变这个权益。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并且需要做好相关的法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