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方:配偶和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予以分割。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这里,“配偶”和“子女”是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
二、第二方:父母或其他近亲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产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这里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还包括了被继承人的近亲。
三、第三方: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四、第四方:遗嘱继承人
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并且其遗嘱中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该遗嘱的效力会优先于其他继承人。例如,《继承法》第13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五、第五方:代位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1167条的规定,如果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则由死者的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具体到孩子,由于孩子处于哺乳期,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无法自行决定是否向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申请死亡赔偿金。因此,在孩子的保险理赔过程中,通常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无需家长参与其中。
总结:根据《民法典》第1167条的规定,如果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则由死者的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具体到孩子,由于孩子处于哺乳期,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无法自行决定是否向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申请死亡赔偿金。因此,在孩子的保险理赔过程中,通常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无需家长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