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中的指定受益人,确实指的是在保险合同中被明确指明的,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接受保险赔偿或保险金的人。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合同权利:根据《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指定受益人享有合同权利,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获得保险赔偿。
2. 权利转移:《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这表明指定受益人的权利是可以转移的。
3. 法律效力:只有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受益人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指定,根据《保险法》第42条,保险金将归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4. 优先权:《保险法》第43条指出,若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前死亡,未指定新的受益人,保险金将支付给被保险人。这显示了指定受益人的优先权。
5. 责任限制:指定受益人仅限于领取保险金,不承担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责任,除非他们同意,这是基于《保险法》对保险金的独立性原则。
总结:,财产保险的指定受益人是保险理赔的重要对象,他们的权益受到法律严格保护。投保人有权指定和变更受益人,而受益人的权利优先于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并且通常不受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