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刑事行政 > 刑事合规 > 问答详情

看守所关于律师会见调研?

用户:199****6036 湖滨区 2025-01-09 17:44 刑事合规 浏览量:746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用户问题:我被羁押在看守所,我想见我的律师,但听说需要经过审批,这个流程是什么样的?

分析:

  1. 律师会见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 申请会见应当向看守所提交书面申请,由看守所审查后报公安机关批准。
  4. 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决定是否同意会见,对于同意会见的,应当及时通知看守所安排会见。
  5.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可能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特别规定。

中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结论:律师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但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且可能会受到一些特殊情况的影响。建议您及时向看守所提出申请,以便尽早安排会见。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债权债务
    服务地区:西安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