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我被羁押在看守所,我想见我的律师,但听说需要经过审批,这个流程是什么样的?
分析:
- 律师会见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申请会见应当向看守所提交书面申请,由看守所审查后报公安机关批准。
- 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决定是否同意会见,对于同意会见的,应当及时通知看守所安排会见。
-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可能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特别规定。
中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结论:律师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但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且可能会受到一些特殊情况的影响。建议您及时向看守所提出申请,以便尽早安排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