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保险受益人的法律依据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顺序的;(二)投保人指定他人成为受益人的;(三)被保险人同意将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给指定的受益人。”
二、高级律师角度阐述:
1. 优先权原则:在保险合同中,为了保障保险利益,通常会有明确规定,如“生命保险的保险金支付应优先于其他财产保险金或生存保险金”。这体现了对保险利益优先的原则。
2. 遗产分配权:如果投保人死亡,保险金可以用来支付被保险人的生活费用等支出,这部分费用将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因此,设立保险受益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权益。
3. 被保险人的意愿:若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其死亡后所有的保险金都将成为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割。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前就已明确了受益人,那么即使他去世了,这些受益人的权利也不会受到影响。
4. 法律效力:设立保险受益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批准和承认。而且,通过明确指定受益人,也可以确保保险资金的有效使用。
总的来说,设立保险受益人是对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生活费用或其他必需费用的一种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权益。同时,通过设立保险受益人,也能保证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设立保险受益人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并选择最符合实际需求的方式。
总结:总的来说,设立保险受益人是对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生活费用或其他必需费用的一种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权益。同时,通过设立保险受益人,也能保证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设立保险受益人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并选择最符合实际需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