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集体土地拆迁 扬州

用户:132****7045 金明区 2024-04-30 19:16 土地纠纷 浏览量:765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主要关注焦点在于: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公开透明度和权益保障。

1: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安置方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3:程序合法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协调。

4:公开透明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权益保障

《宪法》第十三条保护了公民的财产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在征收过程中,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

:在扬州的集体土地拆迁中,关注点集中在公平合理的补偿、合适的安置方式、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及个人权益的保护。了解并维护这些权利,有助于在拆迁过程中做出明智决策。如有纠纷,法律途径是解决的有效手段。

集体土地拆迁 扬州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