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性权利:保障基本生活需要
1. 基本生活需要包括就医权、抚养权、教育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第二性权利:维护家庭稳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后,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费、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立遗嘱或者自书遗嘱,未受遗嘱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追认的,遗嘱无效。”
三、第三性权利:追求公正裁判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辩护人有权查阅、复制本案的所有材料,同在押的人交还其携带物品。”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第四性权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侵害知识产权”中规定:“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已有登记的美术作品,或者为他人的著作权提供资金资助的,构成侵权行为。”
五、第五性权利:保障个人自由和选择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有监护、照料老年人的责任。老年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应当妥善照顾。”
总结: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有监护、照料老年人的责任。老年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应当妥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