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主要关注的是测量土地后到开始拆迁的具体时间,这涉及到对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程序的理解,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以下是从五个方面进行的详细分析:
1:立项与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6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土地征收《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3:公告与补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4:签订协议与拆迁在达成补偿协议后,方可进行拆迁。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5:司法强制执行若未能达成协议,可申请法院裁决或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9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结::从测量土地到实际拆迁,涉及多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土地征收、补偿公告、签订协议等,具体时长因项目性质、规模、当地政策等因素而异。通常,这个过程可能几个月到几年不等。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