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工业土地拆迁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是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企业权益保障、安置方案和土地使用权转移。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告无异议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前抢栽抢建。
3:企业权益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等。企业应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并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安置方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政府应当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将因征地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进行就业培训。
5:土地使用权转移土地征收完成后,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原使用者的使用权终止。新的土地使用者需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遵循《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
总结::石狮工业土地拆迁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对待各方利益,确保补偿合理,程序合法,同时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