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指定**:保险受益人的填写首先要明确指定,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应当指定被保险人本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必须清楚地指出谁是受益人,不能模糊或含糊。
1:变更权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变更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这意味着投保人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受益人。
2:受益顺序和份额保险受益人可以设定顺序和份额,如“第一顺位受益人”和“第二顺位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未明确受益份额的,视为平均享有。
3:未成年人保护考虑到未成年人权益,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成为完全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受益权。”
4:权益转让保险受益人的权益一般不能随意转让,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受益人不得放弃受益权。”
总结::填写保险受益人需遵循明确性、可变更性、顺序与份额设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权益转让限制等原则,确保符合《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在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规且充分理解条款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