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 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第47条,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667平方米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 社会保障费用:《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时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5. 征地方案公告与听证:《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总结::农村土地拆迁赔偿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各地政府需根据国家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并保证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权益。同时,对于征地决策,必须经过公告并听取公众意见,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