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土地证并以此骗取高额拆迁补偿款,显然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土地证属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三、扰乱公共秩序罪:若伪造的土地证被广泛使用,影响到政府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
四、侵犯财产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通过伪造土地证获取的拆迁款,实质上是对他人财产的非法侵占。
五、行政责任:除了刑事责任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总结::伪造土地证骗取拆迁款的行为不仅构成了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还可能涉及扰乱公共秩序罪,侵犯财产权以及承担行政责任。这不仅会受到刑事制裁,还会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因此,此类行为严重违法,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