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分户后在拆迁过程中,原土地权益是否能获得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和方式。
1. 土地权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分户后,如土地未实际分割,土地使用权仍归原户主所有,拆迁时应补偿给户主。
2. 补偿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表明补偿基于市场价值,而非户口数量。
3. 房屋所有权:若分户后各自有独立房产,即使土地未分割,每户的房屋都应单独评估并给予补偿,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 安置政策:部分地区可能有特殊安置政策,《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提到,农村村民住宅被征收的,应当按照多予少取、公平补偿的原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5. 法律救济:如遇补偿不合理或不公,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分户后拆迁,土地权益是否能得到补偿取决于土地是否已实际分割及当地具体政策。补偿主要基于房屋价值和安置需要,而非单纯依据户口。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