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二、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确保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安置。
三、程序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四、权益保护:《宪法》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五、纠纷解决:如遇争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土地储备拆迁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包括合法性审查、补偿标准、程序规范、权益保护以及可能产生的纠纷解决等。在具体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