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协议拆迁与土地收储

用户:183****6773 额济纳旗 2024-04-29 23:09 土地纠纷 浏览量:155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一、合法性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是土地收储和协议拆迁的法律基础。同时,地方政府需遵循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二、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明确了补偿对象和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

三、协商与公开透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补偿方案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强调了公开透明和协商原则。

四、权益保障与救济途径

《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政府的土地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这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救济渠道。

五、法律责任

如若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如未按法定程序征收、未足额支付补偿等,《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均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对违法主体进行追责。

总结:

:协议拆迁与土地收储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合法行为,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程序正当,补偿合理,并充分尊重和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任何违反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协议拆迁与土地收储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