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对于小土地证所代表的土地使用权,政府应依法进行合理补偿。
2. 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等。
3. 安置补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小土地证持有者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保障。
4. 法律程序保护:《行政诉讼法》规定,当被征收人认为补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5. 公平公正原则:《宪法》第十三条明确,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确保了在拆迁过程中,所有人的权益得到平等对待。
总结::小土地证持有者在拆迁中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补偿、安置补偿的权利,并受到法律程序保护,确保公平公正。同时,政府需依据相关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对小土地证持有者进行合理补偿。若权益受损,可通过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