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在农村拆迁过程中,土地的确权归属问题,即在土地被征收或拆迁后,权益应如何保障,补偿应该如何分配。
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
2. 土地使用权: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实行承包经营制度。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意味着农户对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
3. 拆迁补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明确了补偿的对象。
4. 安置补助: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安排相应的生活保障,如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或者提供社会保障等。
5. 法律程序:拆迁需遵循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用。
总结::农村拆迁时,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承包农户。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归个人。同时,政府需要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安置和生活保障。整个过程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