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此规定保障了农民对被征土地的所有权权益。
2.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确保公平合理。
3. 附着物与青苗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8条指出,征收土地时,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也应给予补偿。这保护了农民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44-48条明确了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包括公告、评估、听证、签订协议等环节,旨在保证公开透明,避免任意征收。
5. 法律救济:如对补偿有争议,农民可依据《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寻求法律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在城市拆迁中,法律主要从土地所有权确认、补偿标准设定、附着物与青苗补偿、规范征收程序以及提供法律救济五个方面,保护被拆迁农民的利益。同时,强调了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实现和谐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