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集体土地必须依法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收方案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告知村民。
二、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数额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三、程序保障:《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前要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或安置有异议,可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
五、权利保护:《宪法》第13条及《物权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征收集体土地须给予合理补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总结::在扬州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政府行为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程序正当,补偿公平,充分尊重并维护被拆迁农民的权益。如遇问题,农民有权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