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农村拆迁无地农民权益保障
1. 赔偿与安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应提供必要的安置。
2. 土地使用权转移: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因征地导致农民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重新安排生产用地或者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3. 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规定,地方政府在制定征地方案时,应考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
4. 农民参与决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了村民会议对涉及本村利益的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5. 法律救济:若农民认为补偿不合理或权益受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如《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农村拆迁中无地农民的权益主要体现在合理赔偿、妥善安置、社会保障、决策参与及法律救济五个方面,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保护依据。政府和相关部门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