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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补偿

用户:133****6052 阜宁县 2024-04-29 23:08 土地纠纷 浏览量:3376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1. 土地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 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4. 权益保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其中就包括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同时,《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也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出资人与他人合作经营企业的,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5. 纠纷解决:如对补偿标准或分配有争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及《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相应的申诉期限。

总结: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涉及法定程序、补偿标准、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等多个环节,应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务必严格依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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