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人民保险受益人?

用户:176****2584 康保县 2024-04-26 21:26 保险理赔 浏览量:3377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身份权

根据《民法典》第186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这意味着,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名字,并且他人不能随意更改。

二、肖像权

《民法典》第19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传播与其肖像相同或者相似的画像、雕塑品、符号等形象;但是,为实施新闻报道、教学、科研、文艺创作目的的除外。”因此,公民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允许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复制、使用或者公开传播。

三、名誉权

《民法典》第103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这意味着,任何人不能通过语言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或诋毁他人的名誉,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四、隐私权

《民法典》第107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窥视、非法跟踪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意味着,任何人都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无故侵犯他人的隐私。

五、身体权

《民法典》第109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健康权。”

总结: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民在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和身体权等方面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滥用这些权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民保险受益人?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服务地区: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