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债权转让的主体是什么?

用户:167****1046 宝塔区 2025-01-03 10:52 债权债务 浏览量:1132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债权债务

用户问题:债权转让的主体是谁? 回答: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 债权人是享有债权的人,即权利受让人;
  2. 债务人是需要履行义务的人,即义务承受人;
  3. 第三人是接受债权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也就是债权转让的对象;
  4.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不产生效力(《合同法》第八十条);
  5. 债权转让不影响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中国最新完整的法律依据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债权债务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拆迁安置
    服务地区:汕头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