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债权转让债务认定时效?

用户:190****6919 南川区 2025-01-03 10:47 债权债务 浏览量:150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问题:债权转让债务认定时效是多久? 解答:

  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债权人必须履行通知义务才能使债权转让有效。

  2. 通知时间:债权人应在转让之前或同时将债权转让的事实书面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3. 诉讼时效: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对于未通知的债权转让,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因此,债权人应在两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4. 债务确认: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与新的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新的合同,确认新的债权人。

  5. 合同变更:如果债务人拒绝与新的债权人签订合同,那么原债权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仍然有效,债务人仍应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债务认定时效需要满足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诉讼时效和债务确认等条件。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服务地区: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拆迁安置
    服务地区: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