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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妻子质问老公?

用户:145****2835 开鲁县 2024-05-20 18:00 离婚律师 浏览量:3683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可能希望了解的问题包括:

1. 财产分割:她想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她在离婚后有权获得哪些财产,以及如何计算和分配这些财产。

2. 子女抚养权:她关心自己是否有权利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如果孩子已经判给男方,她能获得多少探视权。

3. 经济支持:她可能想知道前夫是否需要提供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金额是多少,支付方式是什么。

4. 分割债务:她想了解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是否有可能只让她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债务。

5. 法律程序:她可能对离婚诉讼的过程不熟悉,想知道如何开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可能涉及的时间线。

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的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 经济支持:《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 分割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 法律程序:离婚通常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夫妻双方协商离婚事项并达成书面协议;其次,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再次,法院将审查案件,如有调解可能,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结:

: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且敏感,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法律在很多情况下都会考虑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偏向女性,而是基于公平和实际需求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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