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保险仍然需要指定受益人。以下是五个方面的分析:
1:权利明确性根据《民法典》第921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指定受益人可以确保保险金直接支付给特定个人,避免权益纠纷。
2:保护意图《民法典》第922条规定,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指定受益人能体现投保人的意愿,保障其想要保护的人。
3:法律效力第927条指出,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指定受益人增强了保险合同的执行效力,确保保险金的正确流向。
4:权益变更根据《民法典》第924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变更受益人,反映了权益调整的灵活性。指定受益人允许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遗产隔离第1161条提及,保险金不属于遗产,除非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指定受益人有助于避免保险金纳入遗产分配,减少可能的遗产税问题。
总结::在《民法典》的指导下,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是必要的,它明确了权益归属,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保证了保险金的支付,提供了权益调整的空间,并能实现遗产隔离的效果。因此,购买保险时仍需明确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