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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协商怎么写?

用户:196****1194 卢龙县 2024-05-20 16:48 离婚律师 浏览量:1982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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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包括: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赡养费或抚养费的支付、探视权以及债务分担等关键事项。以下是资深律师从五个方面的详细解答:

1. 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列出所有共有财产,并注明如何分配。

2. 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权归属通常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一般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具体金额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3. 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4. 债务分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协议中,应对债务进行明确定义并规定偿还方式。

5. 其他约定:

可能还包括关于居住权、保险、退休金、知识产权收益等方面的约定。这些内容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总结:

:在撰写离婚协议时,务必详细列出各项条款,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尽量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完成,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必要,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使其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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