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青岛市发生工伤事故导致7月份死亡的相关赔偿与处理流程。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解析:
1. 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死亡应属于工伤保险责任范围。
2. 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3. 申请程序:单位或直系亲属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对认定结果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4. 法律援助:如果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该企业支付全部费用。若企业不履行义务,可通过劳动仲裁或直接起诉维护权益。
5. 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对于在7月份于青岛发生的工伤致死事件,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并领取各项赔偿。如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