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 增员后的工伤事故责任归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新入职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也应视为工伤。
2. 新员工入职前的工作时间是否计入工伤赔偿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新员工入职前的工作时间虽然不能直接获得工伤赔偿,但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以作为参考因素。
3. 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医疗费用谁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如何处理劳动纠纷:如果单位不履行赔付责任,员工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