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的交易量计算方式,特别是是否应将债权转让交易计入总成交量。用户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权威解释,以便对P2P平台的运营情况有更准确的理解。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详细解析这个问题,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
1. 交易平台定义P2P(Person to Person)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是为借款人与出借人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场所,帮助双方直接达成借款协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指出,P2P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2. 成交量计算标准成交量通常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交易金额总数。在P2P平台上,基础的成交量一般指借贷双方通过平台签订借款合同所涉及的资金总额。然而,对于债权转让,它实际上是原出借人将其已有的债权关系出售给新的投资者,不属于初始的借贷行为,因此可能不被算作原始意义上的成交量。
3. 债权转让的性质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是一种权利的二次分配,不是新的借贷关系产生。
4. 监管政策考量为了防止风险累积和资金池操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规定了P2P平台需进行信息披露,但并未明确提及债权转让应纳入成交量统计。这可能是出于监管上避免过度炒作交易量,以及防止流动性风险的考虑。
5. 平台自身规定不同的P2P平台可能会有不同的业务模式和数据统计规则。有些平台可能会将债权转让交易视为平台的一部分活跃度指标,计入成交量;而有的则可能仅统计原始借贷交易。这种做法需要参考各平台的具体说明或公告。
总结:
根据现有法规,P2P平台的成交量一般不包含债权转让交易。债权转让是平台用户之间基于已有借贷关系的二次交易,其性质不同于初次借贷。不过,具体是否计入成交量,还取决于平台自身的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建议用户在理解平台交易量时,参照平台官方发布的数据说明和计算方法。同时,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