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问题是关于P2P平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法律要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什么样的P2P网络借贷行为会被认定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且要求从五个方面进行深入解析,同时需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一、主体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应为单位或个人。对于P2P平台而言,其运营者或者实际控制人若实施此类行为,则可能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P2P平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通过P2P平台发布借款标的,吸引大量非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而非仅限于亲友、熟人等特定群体。
2) 未经依法批准:P2P平台未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合法许可,擅自从事吸储活动。
3) 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P2P平台在吸纳公众资金时,通常承诺一定期限内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或其他形式的回报。
三、主观要件:
犯罪主体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意图以此牟利。
四、情节严重性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涉及人数众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可视为“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五、法律责任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P2P平台如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吸纳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同时情节严重的,即可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