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及的问题,即P2P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30亿元人民币的情况,从一个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出发,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 1. **定义与罪名确立**
首先,需要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行为的法律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 **行为特征分析**
P2P公司若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公开宣传、承诺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关键点在于:是否未经批准、面向公众、承诺回报以及是否扰乱了金融秩序。
### 3. **金额与情节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在此案例中,涉及金额高达30亿元,显然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 4. **责任主体与连带责任**
不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P2P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者等,只要参与或指挥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存在帮助吸收存款的中介机构或其他合作者,也可能根据其作用和情节被追究责任。
### 5. **资产追缴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司法机关将依法进行追缴,用于返还给集资参与人。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可能会介入,协助受害者登记损失,组织清退工作,尽可能挽回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 总结
综上所述,P2P公司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30亿元,已构成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将依法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采取措施追缴违法所得,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此类案件中,准确界定行为性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量刑,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公众财产安全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