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P2P平台中作为业务员的角色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中的法律责任。用户可能关心的重点包括:业务员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程度如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
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P2P平台确实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且业务员明知此行为而积极参与,那么业务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主观认知在判定业务员是否有罪时,法院会考虑其对平台行为的主观认知。如果业务员认为自己的工作是合法的,没有意识到涉及非法活动,那么他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证据显示他们清楚或应当知道该行为违法,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视为共犯。
3. 作用与参与程度法律会根据业务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的具体作用和参与程度来确定责任大小。例如,主要策划者、直接责任人和普通员工的责任会有所不同。《刑法》规定,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 退赃及赔偿情况业务员如果能主动退还所得并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可能会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5. 自首和立功表现如果业务员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其他案件,这些都可能作为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总结:作为P2P平台的业务员,如果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具体的刑罚将根据其主观认知、参与程度、退赃赔偿以及自首立功等情况综合判断。了解这些法律条文和原则,可以帮助业务员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并作出明智的选择。如有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