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到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
“未经国家有关金融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活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批准,以承诺给付较高回报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将自己的合法资金投入,不按照约定的方式、期限支付本息的行为。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计算,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为人非法吸收的资金总额。
2. 行为人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非法经营活动的程度和结果。
3. 行为人是否有积极退赔的能力。
4. 行为人是否存在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因此,如果一个人被怀疑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他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的行为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并且能够解释他为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他的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总的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损失。因此,任何个人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