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郭映飞是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逮捕,以及这个事件背后的法律细节。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1. 定义与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或者承诺返本付息的行为。如果郭映飞被指控犯有此罪,那么关键点在于他的行为是否满足这一定义。
2. 证据收集:警方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调查郭映飞是否存在公开宣传、承诺回报、吸收资金等行为,并且需要证明这些行为涉及的社会对象是广泛的,而非特定的亲友圈。此外,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财务记录、合同、广告材料等证据。
3. 主观故意: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观上必须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公众损失仍然为之。因此,警方还需证明郭映飞是否有这样的主观意图。
4. 法律责任:如果上述条件都成立,郭映飞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辩护策略:作为辩护律师,可能会尝试质疑证据的有效性,例如证明郭映飞的行为并未达到广泛吸收公众的程度,或者他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另外,如果郭映飞已经归还了部分或全部吸收的资金,这可能会影响到量刑。
总结:目前我们无法确定郭映飞是否真的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捕,因为这涉及到具体的事实调查和法律适用。但根据法律规定,若其确实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将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在具体案件中,法律程序将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并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