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实属于比较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性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它侵犯了国家对公众存款的管理制度,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刑法》,“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这通常意味着犯罪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2. 法律后果:一旦被定罪,不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除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还会对公司进行罚金,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3. 非法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包括许诺高额回报、虚假宣传、不透明的信息披露等手段,这些都构成了诈骗或者欺诈,加重了犯罪的恶劣性。
4. 社会影响:由于这种犯罪行为可能导致大量投资者的财产损失,因此对社会稳定也有负面影响。《刑法》强调,对于这类犯罪,应当“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5. 刑事追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进行调查、起诉和审判。一旦发现犯罪事实,将依法予以惩处。
总结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中较为严重的金融犯罪,不仅涉及刑罚,还可能对社会造成广泛影响。因此,任何金融机构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碰这条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