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是:作为P2P平台的员工,如果该公司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员工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可能的关注点包括:
1. 法律责任主体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法律通常针对的是直接责任人,如公司高管或直接参与非法行为的员工。
2. 主观明知员工是否明知公司的行为违法是关键。若员工不知情,只是执行职务,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三条提到“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3. 职务范围如果员工的工作职责与非法活动无关,他们可能无需承担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4. 收益情况如果员工从非法活动中获得高额回报,可能被视为共犯。《刑法》第二十五条指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果员工从非法活动中获益,可能被视为共同犯罪的一部分。
5. 配合调查在案发后,员工是否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事实,也可能影响其法律责任的判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P2P平台员工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其是否明知并参与非法行为,职责范围,收益情况以及是否配合调查。如果没有直接参与且无主观明知,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详细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