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没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公司监事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 1. 监事的职责与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监事明知或应知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而未履行监督职责,或参与、纵容此类行为,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 过错责任原则
在刑法领域,行为人需基于故意或过失实施犯罪行为才承担责任。如果监事对于公司的非法吸存行为完全不知情,且在其职责范围内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若存在疏忽大意或放任不管的情形,导致未能有效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则可能因未尽职履责而承担责任。
### 3. 共同犯罪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如果监事积极参与策划、决策或者通过其行为直接帮助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便其职位为监事,也可能作为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 4. 举证责任与免责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监事是否应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知情以及是否有能力且应当阻止该违法行为。监事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监督职责,对违法行为不知情或虽知情但已尽力阻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5. 法律依据与案例参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条款。
- 案例参考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监事的具体行为、对公司决策的影响程度及是否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等因素来判断其责任。例如,在某些案例中,如果监事能够证明自己及时发现了问题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可能会成为免责的重要依据。
### 总结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责任取决于其是否知情、是否履行了法定的监督职责以及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来防止或制止该行为。如果监事能够证明自己在职责范围内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对非法行为不知情或已尽力阻止,一般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反之,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特别是直接参与或放任该行为时,将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