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下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要特点和法律依据:
1. 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就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之一。
2. 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为了吸引公众存款,往往会采取一些欺骗手段,如承诺高额回报、承诺保本保息等。
3. 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4. 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5. 行为人应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行为人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行为人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