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聚焦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会被视为团伙作案,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他可能关心的重点包括:犯罪构成要件、团伙作案的定义、共犯的认定、刑罚的适用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对此进行的详尽分析:
1. 犯罪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需要满足三个要素:一是行为人无权或未经批准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二是采用公开的方式吸引不特定多数人投资;三是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实际后果。
2. 团伙作案的定义:团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如果有多人共同策划、组织或参与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那么可以认定为团伙作案。
3. 共犯的认定: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团伙,如果各成员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且至少有一人实施了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那么他们都可以被认定为共犯。
4. 刑罚的适用: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法律规定原文:《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涉及多人共同故意并实施相关行为,就可以被视为团伙作案。对于此类犯罪,我国刑法有明确的定罪量刑标准。如需更具体的情况分析,请提供详细的案情信息以便给出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