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内容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作为普通员工的法律责任。用户关注的重点可能包括:定罪的可能性、量刑的标准、是否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法定的减轻或免除情节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等。
一、定罪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普通员工而言,如果明知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仍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取利益,可能被视为共犯。但关键在于主观上的“明知”,如员工能够证明自己对公司的违法行为不知情,则不易被定罪。
二、量刑标准:
对于主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免于刑事处罚的可能性:
如果普通员工在犯罪活动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且其行为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法院可能会考虑对其免除刑事处罚。同时,如员工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也可能得到从宽处理。
四、法定的减轻或免除情节:
《刑法》第67条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68条关于立功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具体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总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普通员工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取决于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主观上是否明知。如果能证明自己无主观过错或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可能有机会免于或减轻刑事处罚。具体的判决结果需结合案情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建议相关人士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