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万元案件中的追逃程序、法律责任以及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以下是针对这个问题,从五个方面的详细解答:
1. 追逃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公安机关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对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嫌疑人,警方会采取必要的追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通缉、国际刑警组织协助等。
2. 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本案中,由于涉及金额高达400万元,嫌疑人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事责任。
3. 犯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适格(一般为单位或个人)、主观故意、客观行为(通过媒体、广告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还本付息等方式吸引公众存款)及结果(扰乱金融秩序)。若满足这些条件,则构成该罪。
4. 自首与立功:根据《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如果嫌疑人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属于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为嫌疑人提供了减轻刑罚的可能性。
5. 民事赔偿:除了刑事责任外,嫌疑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嫌疑人赔偿其经济损失。
总结:对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万元的嫌疑人,警方将启动追逃程序并依法进行逮捕。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和罚款,具体量刑将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同时,嫌疑人还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能主动自首或提供重要线索立功,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