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介费的问题,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和分析:
1. 定义与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中介费的收取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辅助行为,如果中介人员明知是非法集资活动,仍提供帮助,可能触犯刑法的共犯条款。
2. 中介费的法律性质中介费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其是否明知是非法集资而提供帮助。如果中介人员明知其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构成犯罪,但仍然收取费用,可以认定为“明知并协助”的行为,可能构成包庇、窝藏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 证据链证明中介费的非法性需要足够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中介合同、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中介人员对集资活动的明知和有偿参与。如果无法证明中介人员主观上的明知,仅凭收取费用不能直接定罪。
4. 法律责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中介,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5. 救济途径如果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中介,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主张不知情、无罪或减轻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中介费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中介人员若明知并协助犯罪,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但如果不知情,其行为可能仅构成一般违法行为。在法律适用上,必须依据事实和证据,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