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理解您可能在询问关于鞠家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为一个专业的法律咨询助手,我会根据您的需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答:
1. 定义与构成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资格、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及社会危害性。
2. 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证据标准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证明存在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如借款合同、宣传材料、转账记录等。同时,还需证明承诺了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以及这些行为对金融秩序造成了影响。
4. 法律责任与量刑如果鞠家斌被认定犯有此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具体刑期会根据吸收存款的金额、人数、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来确定。此外,违法所得也需依法予以追缴。
5. 辩护策略如果鞠家斌面临指控,其辩护律师可能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辩点:一是质疑吸收资金行为的“公开性”和“不特定性”,二是挑战是否存在明确的“承诺还本付息或回报”的证据,三是主张行为人无犯罪故意,四是证明行为未造成严重的金融秩序混乱。
总结:对于鞠家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关键在于审查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承诺回报、扰乱金融秩序等要素。法院会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如果您有关于此案更具体的细节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提供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