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案件信息或实时更新,因为我是基于一般性法律原则进行分析的。深圳张纯平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根据公开的法律文件、法院判决以及当地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来判断。以下是我从五个方面进行的分析:
1. 定义与构成根据《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关键要看张纯平是否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存款或者其他形式向公众募集资金,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
2. 集资方式检察机关会审查张纯平是否存在虚假承诺高收益、虚构投资项目、强迫或诱骗投资者等非法手段吸引存款。
3. 集资规模如果张纯平吸收的资金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即3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10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能构成此罪。
4. 时间跨度如果张纯平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且有大量投资者受害,将加重其刑事责任。
5. 证据与法律程序法庭审理时,关键看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事实,如转账记录、投资者声明、证人证词等。同时,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也是决定罪名成立的重要环节。
总结:
如果深圳张纯平确实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且满足上述构成要件,他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然而,具体情况需要参考法院的判决和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律师,我会建议关注官方公告和法院的公开文书,以获取最新的案件进展和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