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理解您可能在询问的是关于某个人名叫高志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具体情况。然而,作为一个基于文本的人工智能模型,我无法实时获取最新的具体案件信息或对个人进行指控。因此,我将提供一个一般性的框架,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构成要件、法律责任、证据要求以及辩护策略进行分析。请注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不针对任何特定人或案例。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2. 构成要件-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吸收公众存款,仍然实施该行为。
- 客观行为:通过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公开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金额或人数标准:达到法定的最低数额或涉及一定数量的人员,如根据司法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法律责任- 罚款: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没收违法所得: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4. 证据要求- 证明行为人无权吸收公众存款的证据,如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等。
- 证明行为人公开宣传、吸收资金的证据,如广告材料、合同、银行流水等。
- 证明吸收资金数额或者涉及人数达到法定标准的证据。
5. 辩护策略- 证据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质疑控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 行为性质辩解:主张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或者其行为并未扰乱金融秩序。
- 法律适用争议:如是否存在特许经营、合法集资等情形,需要进一步界定。
总结: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如果您确实需要了解关于高志华案的最新进展,建议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或查阅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