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似乎是在询问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合作社中的具体适用情况。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定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擅自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合作社如违反此规定,同样可能构成犯罪。《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主体资格合作社作为法人组织,如果具备吸收存款的业务资质(如信用合作社),则其行为受金融法规监管。若无相关资质而吸收存款,就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若合作社不具备法定的金融业务许可,吸收公众存款即属违法行为。
3. 证据链构成该罪,通常需要证明合作社有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包括吸收的资金来源、数额、对象以及是否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等。这些都需要通过调查、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来证实。
4. 刑事责任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 法律责任除了刑事责任外,合作社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吊销营业执照、罚款等。同时,受害的存款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仅适用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适用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作社。但合作社若无合法吸收存款的权限,其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在实际操作中,合作社应严格遵守金融法规,否则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