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具体的犯罪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且涉及到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的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以下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客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 犯罪主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个人或者单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犯罪客观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这里的“非法”指的是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吸收公众存款”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以投资、集资等方式吸引社会公众的资金。
4. 犯罪主观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仍然实施。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具有故意的心态,则应当负刑事责任。
5. 刑罚量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罚量刑主要取决于犯罪的数量和性质。一般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防止类似的犯罪行为再次发生。